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石泰峰走访在京全国性宗教团体 ******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石泰峰走访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等在京全国性宗教团体,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向全国宗教界人士致以新春祝福。他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结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演觉、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发明、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李山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主席沈斌等分别介绍了情况。他们一致表示,要继续弘扬各宗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团结引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
石泰峰对近年来各宗教团体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各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石泰峰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宗教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把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做深做细做实。要切实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教,完善宗教团体的内部规章制度,持续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维护我国宗教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