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四川宜宾抓实产业促升级******
优质项目推进稳 数字经济势头旺
四川宜宾抓实产业促升级
本报成都12月20日讯(记者钟华林)今年以来,四川省宜宾市把抓实产业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支撑点,1月份至10月份,宜宾市GDP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招商引资签约金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经济指标均居四川省前列。
制造业新增项目是宜宾抓实产业的主要发力点。前9个月,全市385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70多亿元,102个项目开工建设。中材锂膜西南基地10亿平方米电池隔膜、四川铭丰电子10万吨铜箔、天原集团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等重大产业项目接连开工。
位于宜宾高新区的英发德耀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内,工人正紧张有序生产。前不久,这家生产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企业一期工程投产运行,二期工程启动建设。“项目总投资110亿元,年产20GW电池片,明年全年订单已排满,投产后每天将有四五千万元产值。”公司副总经理陈龙介绍,项目从开工到投产仅用时5个月。
四川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已具雏形,该项目总投资220亿元、年产50GW单晶硅棒及30GW单晶硅片,年产值270亿元,一期工程将于近期正式投产。在现场组织施工的公司负责人张振忠介绍,项目用地700多亩,政府部门派干部守在工地,挂图作战,为项目施工提供全方位服务。
一批已投产项目正在发挥稳增长作用。前三季度,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四川时代实现产值同比增长42.1倍。日前,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停满了发往意大利等欧洲国家的电动汽车,制造中心经理叶小冬介绍,公司全面优化生产工序,产销两旺。
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干部赵玥介绍,今年以来,仅动力电池一个产业,市、县两级共组织招商21次,重点走访数十家企业。据了解,宜宾市制造业大项目接踵而至,先后招商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前三季度累计招引项目196个,协议总投资2049亿元,动力电池、数字经济、信息服务业、晶硅光伏等重点产业得以延链补链强链。
抓实产业为宜宾经济增长增添动力,优质项目使经济发展质效稳步提升。1月份至10月份,宜宾工业投资增长22.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位居全省前列。其中,新兴产业动力电池实现爆发式增长,同比增长5倍;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