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积分抵扣+补差价=低价买名牌商品?别轻信!******
本报讯(记者杨召奎)“差点就‘入坑’了。”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李女士告诉记者,1月2日,她收到一条积分即将到期的短信,告诉她需尽快打开链接兑换商品,否则积分就会在1月3日清零。她以为是移动手机号的积分,想着以前也兑换过话费,就打开链接看看。但在选完商品、填好地址之后,准备付差价之前,李女士觉得有必要跟10086客服核实一下商品的原价,一核实才知道该活动并非官方活动。
“这个骗局太有迷惑性了,因为发的短信,带上了我的手机尾号,再加上年底清零很正常,我自然以为是官方的活动。”李女士说,“打开链接后,我发现有大疆无人机、华为手机、康佳电火锅等知名商品,就心动了,选了电火锅。”
不过,在准备付差价的时候,李女士心想:一个普通的5L的电火锅也就两三百元钱,为啥1000积分抵扣1000元之后,还要支付299元?于是,她就上网查了这款电火锅,发现价格是999元,但该商品却暂无评价。
“我买商品都会看评价,评价少的一般不会买,看这个一条评价都没有,就不太想买了。但想着能便宜700元,还是心动了。”李女士说,“为了确定这个商品的原价是否真的是999元,我就打了10086核实,没想到歪打正着,躲过了骗局。”
记者注意到,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陆续接到消费者反馈有关经营者利用积分到期催办兑换相应商品或服务涉嫌误导消费的行为。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临近年底,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不忍浪费消费积分、期待品牌让利优惠等心理,进行短信营销推广,邀请会员参与积分兑换商品、打卡签到或邀请好友共同参与等方式进行互动。还有一些不法经营者通过冒充品牌客服、模仿三大运营商服务号码向消费者发送短信等形式,骗取新用户注册信息,邀请消费者主动点击链接兑换所谓福利商品,甚至开展相关电信诈骗活动。
这种“积分抵扣+补差价”的兑换形式很容易误导消费者消费。不过,中消协已确认一些积分兑换商城中的部分商品是假冒产品,还有部分品牌产品属于库存积压多年的产品。
对此,中消协提示消费者,不要轻信所谓的积分兑换“补差价”福利噱头。若遇有通过补差价、需要结合现金等形式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积分兑换活动,一定要慎重消费,留心比对商品信息和实际价值,以免“失分又蚀财”。中消协同时建议,电信服务经营者要对此类积分兑换商城短信内容、号段等进行监测核实、动态封堵,并对涉诈异常信息、活动加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