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2023研考,有哪些新趋势******
光明日报记者 陈鹏
12月24日,2023年研考将如期举行。截至发稿前,教育部尚未公布这次考研报名人数。12月23日,中国教育在线发布了《2023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考生报名呈现哪些新态势?考生结构有哪些特点?
报名人数增长率大幅下挫,报考趋向理性
《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考研报名人数继续缓慢增长,但和2022年增长21%的增幅相比,增长率预计大幅下滑,报考日趋理性。
与此同时,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持续扩大。2011年研究生招生总人数56万,2021年则达到了近120万。十年间,研究生招生总人数翻倍。不过招考录取比保持了相对的平稳,但专业之间差距悬殊,人文社科类招录比远远高于理工科专业,竞争激烈。
一些省市报名人数增长明显趋缓,如四川、陕西等地,东北地区则普遍出现下跌,高教相对薄弱省份则出现较大增长,如广西等地。
在“考研热”持续升温下,“双非”学校成为报考热门,报名人数快速增长,“逆向考研”成为不少考生的务实选择。
名校报名增长停滞,“双非”高校吸引力增强
伴随着考研热,高校报名人数总体呈逐年增长趋势,但不同高校表现不一。总体上看,一流大学报名数增长乏力,而“双非”院校异军突起。
例如,2023年报考云南民族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数为9486人,比2022年的报考人数增加了3385人。
2023年江西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首次突破5000人大关,达到5087人,比2022年增加1441人,增长39.52%。
近几年,江西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增长迅猛,报考人数从2018年的1029人增长至2023年的5087人,年均增长近65%。
学硕招生名额缩减,专硕成报考主流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到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将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成为未来考研报考主流。
在专硕扩大的同时,一些高校正在缩减学硕规模。此前,复旦大学、北京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等多所“双一流”高校宣布部分专业学硕停招。2022年5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公告,宣布自2023年开始停招法学学术学位、新闻传播学学术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从部分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占比均高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报人数。
招生规模总体不断增长,部分学校增幅较大
《报告》认为,总体来看,多数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学校增长幅度较大。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相比,2023年“双一流”高校招生计划均明显增长。其中,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500人,相比2022年增加招生计划500人。
(数据来源:各高校网站)
研究生教育类型不断优化,专业学位占比继续增长
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人数中,专硕招生人数增长明显。2017年起,专硕招生人数突破40万,首次超过学硕招生人数。到2020年专硕招生人数超过60万人,并与学硕招生人数之间差距逐渐拉大。
(数据来源:教育部网站)
近十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专硕占比逐年提升,2020年占比超过60%。
(数据来源:教育部网站)
当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类型优化,重点体现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面。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指出,支持学位授予单位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随着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丰富、人才选拔考试方式的完善,专业学位的报考需求也正在不断增强。
工学招生人数最多,管理学次之
近10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紧密服务“四个面向”战略部署,持续完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重点学科领域不断加强。据教育部官方公布数据,理工农医类一级学科博士点从2012年的1944个新增至2575个;“双一流”建设中,理工农医类学科占比达78.5%。
从近年各学科研究生招生规模情况看,工学是招生人数最多的学科;其次是管理学;招生人数排名前五的学科依次还有医学、理学和教育学。
2020年研究生招生总量较上一年增长20.73%。从各学科增长率方面看,农学是增长率最高的学科,达到了31.85%。其次是医学,招生人数增长率达到了29%。
(数据来源:教育部网站)
硕士研究生招生方面,从近三年的情况看,理工农医类招生总人数也均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数据来源:教育部网站)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4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