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老漂族”心理健康需重视******
近年来,一些老人为帮助远在他乡的子女带孩子而成为“老漂族”,其中不少人由于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而产生心理问题。本市心理咨询师杨秀华提示,子女要高度关注“老漂族”心理健康,多花时间与老人沟通,表现出足够的包容和体谅,给予老人更多的精神慰藉和情感支持。
“老漂族”主要是指那些年龄在50-70岁,为了帮助子女照顾孙辈,或为帮助子女发展事业,离开家乡,来到子女所在的城市生活的老人,能够和子女、孙辈生活在一起,是多么美妙的尽享天伦的画面,但环境的改变、社交的缺失和习俗的不同,以及医疗、出行等多方面的不便,让不少“老漂族”会感觉无所适从,感到孤单寂寞,还可能因育儿观念、生活方式等差异与子女产生矛盾,长此以往,很容易出现一些心理问题。
杨秀华提示,子女要有足够的包容和体谅,给予老人更多的精神慰藉和情感支持,多花时间与老人沟通交流,给父母足够的关注,给老人一个倾诉的出口。当父母刚从家乡来到新环境,要给老人一个适应的过程,积极帮助老人熟悉今后的生活环境,带着父母多到新地方转一转、走一走,讲讲新地方的生活习惯、传统习俗、市井民情等,让老人心里有数、做事有底。父母帮忙照看孙辈、打理家务,子女不能彻底放手不管、心安理得地享受父母的照顾,而是应该和父母分工合作,全家人一起创造和谐、轻松、幸福的生活。在节假日里,子女应该多带着父母和孩子到户外活动,丰富日常生活,避免父母的生活过于呆板单一;鼓励父母多参与社会活动,多结识新的朋友,拓展朋友圈,在新的环境中建立新的人际关系。
从老人的角度来说,很多“老漂族”都是为了帮助孩子更好地工作和生活,选择背井离乡,要有“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转变旧有的养老观念,积极适应新环境。主动与孩子沟通交流,遇到烦恼和实际困难,不要憋在心里不说,及时和孩子沟通能解决不少问题。要主动融入周围环境,平时带孩子在社区、公园等地方玩时,多和年龄相仿的邻居、老人聊天,一起锻炼。现在社区经常举办各类活动,还有各类舞蹈、合唱等团队,老人可以多参与活动,在空闲时间学些自己感兴趣的事,逐渐积累新的朋友圈子,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平时多关注本地的新闻报道,多关注有关异地医疗、养老落户等方面的政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与子女在理念上出现差异时,多沟通、学习、倾听,积极学习新鲜事物。在节假日时,可以回老家探亲、放松身心。(记者刘波)